河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
各位考生:
根据教育部、河北省及学校相关文件,现将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上网公布。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(逸夫楼214室)提交实名书面材料。公示期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9日,过期不再受理。
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2019年6月6日
附:河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
拟录取考生注意事项:
1.所有拟录取的定向类型的普通考生务必于6月19日前提交定向单位签字盖章、本人签字的“河北大学接受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”一式三份(研究生学院网站“服务指南”中下载,按要求填写)。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2.所有拟录取的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”考生务必于6月14日前提交定向单位签字盖章、本人签字的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(在职考生)定向协议书”一式五份(研究生学院网站“服务指南”中下载,按要求填写)。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3.所有拟录取的非应届毕业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:(1)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2)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(3)最高学历证书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具有验证码,延长有效期至少在7月底前有效)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。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6月19日前邮寄或交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(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)。
4.所有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:(1)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具有验证码,延长有效期至少在7月底前有效)。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pdf文档请于2019年6月19日前发至hbukaoyanchaxun@126.com。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新生报到后交至研招办。
5.所有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:(1)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具有验证码,延长有效期至少在7月底前有效)。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pdf文档请于2019年6月19日前发至hbukaoyanchaxun@126.com。
6.所有拟录取的以国外学位(学历)报名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:(1)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和毕业证书复印件。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6月18日前邮寄或交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(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)。
7.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类型的考生,新生报到前将个人档案邮寄或交至研招办。邮寄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,收件人:高老师,联系电话:0312—5079489。
8.所有拟录取考生请保证联系电话畅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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